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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救落水女因其太重放手自保 协议赔偿5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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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ibao9891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13-7-9 16:05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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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9 16:37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可为而为之,是一种境界,力不从心而为之,是不负责任。人的生命不属于自己,而是属于社会、家庭,随意的放弃是对社会、及家庭的不负责。如果两个男士因此要承担经济责任,那以后还有见义勇为的人存在吗?悲哀!
努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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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ibao9891 该用户已被删除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7-9 18:00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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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0]以坛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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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9 18:01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起喝酒存在责任!一起玩耍存在责任!一起郊游存在责任!一起坐车也存在责任!等等!大家不论一起做什么在现在这个社会环境下,都存在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!
热处理之家,我爱我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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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0]以坛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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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9 18:57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已经尽力去负责任了。
热处理之家,我爱我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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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9 19:44:5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小时候偷偷去玩水,差点丢了命仔……这件事我爸妈都不知道π_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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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2]偶尔看看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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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9 20:36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小的时候(6岁前)好几次都差点被淹死了,我小的时候喜欢玩水,(6岁后我学会了游泳)我家门口就有个大池塘,基本夏天都是在水塘中度过的,不泡到嘴发紫手发白我是不会上岸的,就为这事我经常被揍。
一笑而过炫耀“之家”风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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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7]常住居民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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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9 21:33:1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值得深思,只会找别人的茬不从自身找问题!这个没有感恩的心啊!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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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7-10 13:35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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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0]以坛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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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10 13:51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小学四年级时在我家附近的小池塘边玩耍,不小心掉入池塘中。差点没了。从此以后要我发誓一定学会游泳,不为救人,只为关键时刻能自保。到初中花了两年时间学会,我感觉这个可能真和天赋有关,到现在游泳水平也仅限与在水里能漂起来——一会儿
现在站在什么地方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往什么方向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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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11 12:23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只要查清楚被救者是由于自己的原因而陷入溺水的危险。
只要施救者不是故意把被救者按在水中呛死,
那么施救者中途退出施救或者出现其它结果,
无论从道德上、法律上来说,施救者应该是我们心中的英雄,
应该在社会上得到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嘉奖。
如若不然,社会将变得极其冷漠。
(原因很简单,我付出了很多,甚至生命安全,最后变成凶手,我肯定会见死不救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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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7-11 14:52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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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11 15:12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夏日凉风 发表于 2013-7-10 13:51
我小学四年级时在我家附近的小池塘边玩耍,不小心掉入池塘中。差点没了。从此以后要我发誓一定学会游泳,不 ...

学游泳着事,感觉是越小学越好...
啊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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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0]以坛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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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16 15:09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决定去做好人好事,首先应该考虑承担风险的可能性。
热处理之家,我爱我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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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0]以坛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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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16 15:22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地震了,一栋楼要倒了,A说他撑着通道,不让通道塌陷,让大家都跑出去。。。最后他感觉自己要撑不住了,跑了,楼塌了,人全被埋了。。。。难道要A承担责任?赔付这么多人的生命?那需要对A执行多少次枪决才能弥补这么多条生命?
现在站在什么地方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往什么方向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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